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北京工商大学电商与物流学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一、总则

按照北京市《关于做好2021年市属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助[2021] 30号)要求,为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进一步促进和巩固我院研究生的优良学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申报条件

按照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北工商研字﹝2021﹞4 号)第三章第四条至第六条执行。

三、计分办法

各年级学生的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 学习成绩*30% + 科研成绩*60% + 潜力评分*10%

(1)其中学习成绩按照研究生期间应修学分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学习成绩=图片5.png

(2)科研成绩按如下方法计算:(科研成绩将按研究生类别进行归一化)

科研成果:取得科研成果的,按表1进行计分。论文需正式发表,不同论文按篇数累加计分,只统计D类及以上期刊论文(参见科技处《北京工商大学期刊分级要目》),论文要求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授权发明专利只统计署名前5且在学生中排序第1的成果。注:论文在online上看到,以论文标题实际刊出的日期为准(成果认定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1科研成果计分标准

序号

成果类别

分值

1

Science、Nature、Cell上发表学术论文

1200

2

A1类期刊论文

200

3

A2、A3类期刊论文

100

4

B类期刊论文

60

5

授权发明专利

50

6

C类期刊论文、发表SCI会议论文

30

7

D类期刊论文

20

学科竞赛: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的,每项按表3加分。不同项目获奖可累加计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只计最高分,不累加;集体成果或竞赛的加分,根据学生排名位次按表2计算权重系数。加分者应上交有关学科竞赛的奖状、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学科竞赛只统计省部级及以上获奖(即A类、B1类、B2类),成果均需注明申报者排序,学科竞赛等级认定参考《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2排名位次的权重系数标准


排一

排二

排三

排四

1

1




2

0.70

0.30



3

0.60

0.25

0.15


4

0.50

0.25

0.15

0.10

3学科竞赛加分(不超过2项)


获奖等级

国际竞赛

全国竞赛

省部级竞赛


30

20

10


20

10

7


10

7

5

鼓励奖

5

4

3


(3)潜力评分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给出。

(4)所有参评学生的应修学分中应没有不及格的科目。

(5)学术型研究生至少要以第一作者(导师第一、学生第二的等同于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一篇C类(含)以上的论文。

3、所有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荣誉称号须附相应真实材料证明,统计时间为自入学至研究生院当年指定的时间(成果认定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


五、日程安排

根据研究生院当年评审安排制定,见表5。

5电商与物流学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日程安排

日期

工作内容

10月1日

学院公布电商与物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10月8日

申报人提交申报审批表、成绩单、科研成果加分表及支撑材料、评选鉴定表,班委征求班级同学意见并签字,导师签字后上报学院学生办公室科教楼421;电子版打包发至dsywl_jy@163.com

10月9日

学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10月10日-10月12日

评审答辩(每人三分钟,要求准备PPT)

10月12日-10月19日

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10月20日

将推荐名单及汇总表上报研究生院

10月22日

学校组织研究生国奖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每人3分钟,要求准备PPT)

10月25日-10月26日

学校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10月27日-11月2日

学校公示


六、附则

所有规定以学校研究生院当年规定为准。未尽事宜,由电商与物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电商与物流学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年10月1日

附件1: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2021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鉴定表

附件4:学院推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附件5: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